2017年省级水资源费征收再创新高

27.12.2017  20:53

近年来,全省严格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把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作为加强水资源管理重要措施,用经济手段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2017年我省进一步加强了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落实,截至2017年12月25日,省级水资源费征收达到16131万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131万元,较去年多征收900多万元,再创历史新高。

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领导重视保证了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厅领导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并多次进行了专题部署,确保了全年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深入推进。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建立健全详实的取水许可档案,认真审核取用水户的用水量或发电量,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范围对征收企业征收水资源费。三是加强了水资源费专项监督检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专项大检查,对2011-2016年下达的水资源费项目进行逐条逐项的检查,督促各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极大地促进了全省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四是加强执法力度和规范化管理。强化计量设施安装,确保了取水量和发电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保证了水资源费应收尽收,足额征缴。五是加强了水法规的宣传。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水法规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取用水户缴纳水资源费的认识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