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迅速传达学习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会议精神

17.03.2017  18:31

  2017年3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2017年全省立法工作计划会议。会上,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建军通报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伟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政府相关部门,西宁市、海东市、六个自治州、七个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及法制(工)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马伟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二是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三是扎实推进赋予设区的市和自治州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四是不断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另外,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立法工作计划。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共同做好立法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精准立法,三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推进民主立法,四是认真总结本届立法工作,统筹编制下届立法规划。马伟副主任强调,2016年,在省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有关市州县人大常委会的共同努力下,立法计划和报批工作计划得到了全面完成,是近年来完成率最高的一年。特别是省政府法制办积极主动作为,在立法的协调、起草、调研、修改、论证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我省法制建设做出了贡献。
  会后,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孙青海要求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会议精神,重点要学习贯彻马伟副主任的讲话,尤其是要深入领会马伟副主任关于“加强组织协调,共同做好立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精准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推进民主立法”要求的深刻内涵。要将本次会议精神传达到市州政府法制办,切实提高市州政府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行动自觉。要将马伟副主任对我办工作的肯定变为做好今后立法工作的动力和激励,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各专委会的协调配合,严格立法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