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4年立法计划工作会议

06.05.2014  19:04

            1月1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4年立法计划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何,秘书长蔡德贵,副秘书长刘同德,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办公室、法规处负责人;常委会各工委(办)、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省政府法制办及法规处负责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民政厅、省气象局、省扶贫局、省邮政局负责人,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及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蔡德贵秘书长主持,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建军,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报批项目工作计划的编制情况,沈何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沈何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1月7日,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我省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常委会立法计划和报批项目工作计划,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完成好今年的立法任务,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全面建成小康提供法制保障。
            沈何副主任指出,2014年立法计划和报批项目工作计划是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和今年全省工作大局的需要确定的。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调研项目各有11件,列入报批项目工作计划的项目有8件。可以说,今年的立法任务非常繁重,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报批项目工作计划的落实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工作,保证列入计划的项目按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的立法任务。
            沈何副主任要求,各起草单位要加强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按期报请审议;要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成立起草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收集和分析资料,加强立法调研,在正确理解和把握立法目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和确立法规案的制度、框架和章节布局,按时起草出结构合理、逻辑严谨、表达规范的草案稿,按时完成起草任务。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法工委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配合,加强沟通,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各负其责做好督促工作,及时了解、协调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报送人大常委会,并及时完成审查任务,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努力完成立法计划、报批项目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
            沈何副主任强调,做好立法调研工作,是保证法规质量的重要环节。各起草单位要切实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一定要吃透情况,了解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精神,要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立法工作,结合当地实际,作出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着力提高法规草案质量。尤其是要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调研前的准备工作,要精心准备和筹划;二是调研过程中,要甘当“小学生”,虚心、诚心、耐心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三是调研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归类整理,梳理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
            沈何副主任指出,立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人大各专委会,还是政府各工作部门,都要牢固树立团结意识、配合意识、协作意识,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保证立法工作高效进行。一是法工委要与省人大有关专委会、省政府法制办密切配合,跟踪督促立法项目起草工作进程,要加强与起草单位的联系,提前介入调研起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和起草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前沟通,加强协调,确保起草单位按时完成起草任务,为常委会安排审议法规案做好准备工作。二是起草部门要有全局观念,凡草案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职责的,都要与有关部门协商和沟通,书面征求意见。对重大问题的分歧意见,一定要事先进行协调,把重大问题的分歧意见尽可能解决在法规草案的起草阶段,解决在法规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前。三是专委会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的法规草案的难点、焦点问题加大审议力度;承担统一审议任务的法制委要加强与专委会的沟通和联系,对不同意见要及时进行协商。凡重大分歧意见一时没有协调好的,宁可推迟出台时间,也要下功夫把工作做细做实,统一认识,消除矛盾。只有多沟通、多理解、多支持,各展所长、各负其责,才能协调好各种关系,解决好各种问题和困难,共同做好立法工作。
            沈何副主任要求,立法计划的执行率不高一直是立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要把好法规立项关,从源头上保证立法计划的贯彻落实。各提案单位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现在开始认真研究改进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编制明年立法计划时,一定要严格标准,并认真执行,对没有法规草案文本的,一般不得列入立法计划,保证立法计划得以严格执行,维护立法计划的严肃性。
            最后,蔡德贵秘书长要求各有关单位及部门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好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和2014年立法计划工作会议精神,以会议精神为指导,切实做好今年立法工作;二是各有关单位根据会议的要求,作好本地区立法工作的进度安排,并及时上报法工委,以便于统筹进行安排,尤其是省政府法制办,希望尽快确定相关时间,确保立法计划的执行;三是按照会议确定的各项计划要求,切实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的立法计划和报批项目计划工作能够圆满完成。

来源:法工委办公室编辑录入:冯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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