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成功举办我省2015年第一次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竞买交易会

01.04.2015  18:23
      3月30日,省环境保护厅在省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举办了我省2015年第一次排污权竞买交易会。省环境保护厅张生杰副厅长以及西宁市环保局董小宁副局长出席并做讲话。       此次竞买会共有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青海万象铝镁有限公司、青海神华低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青海油田边远油田开发公司等15家企业参加了竞买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各企业进行了电子竞价,最终成交氮氧化物排污权指标1456吨和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497吨,总成交金额1146.9万元。其中,氮氧化物最高成交价6400元/吨,二氧化硫最高成交价4800元/吨。根据我省出台的《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青环发〔2014〕341号)及补充说明中对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已通过电子竞买交易成功购买三次以上,但仍未买够核定需求量的青海神华低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青海万象铝镁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进行了协议转让。共计转让化学需氧量12.85吨,氨氮0.445吨,二氧化硫287.5吨,氮氧化物3017.3吨,总成交金2077万元。此次竞买会共成交氮氧化物排污权指标4517吨,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788吨,总成交金额3224万元。       继续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是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创新工作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列入《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作为我省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大力推进。为了更好地发挥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作用,在全社会树立“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环境资源价值理念,进一步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降低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成本,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我省努力探索积极稳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通过成功举办四次竞买交易会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为青藏高原生态脆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西部贫困地区的环境保护、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