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安排部署2017年道路春运工作

07.01.2017  04:03

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2月21日结束,初步预测春运期间,我省道路客运量将达到600万人次,比2016年同比增长2%左右。

为切实做好我省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道路春运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国家和全省春运工作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道路春运工作的通知》,对全省2017年道路春运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由副厅长任组长的道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二是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春运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三是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做好客流预测和运力组织,加强重点时段运输工作,强化农村客运管理,做好道路客运、铁路、民航的接驳换乘与客运班车、城市公交等的衔接服务,方便旅客换乘,更好的服务旅客出行。同时,组织好塔尔寺灯节等大型群众活动期间的旅客运输工作,保障运输安全及秩序良好。四是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做到“四个强化、四个查报、四个层层上报”;督促运输企业对投入春运的车辆技术状况和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参运车辆、人员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强化包车客运信息化监管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措施,全面开展春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五是要求汽车客运站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危险品查堵制度和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旅客实名制购票的相关规定,加强旅客身份查验,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工作要求;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驾驶员落地休息制度,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严肃处理驾驶员违章行为和监控人员失职行为。六是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服务标准和要求,加强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和养护,在危险路段、垭口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加强除雪、除冰设备,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影响;加强收费站管理,确保收费道口正常工作,继续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设备、改善就餐、住宿、入厕、车辆维修等服务条件,为车辆和旅客提供安全、周到、人性化的服务。七是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加强应急处置,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抽查预案和对预案内容、启动机制进行实证检验的有关要求,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客运站、补票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八是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开展“情满旅途”活动、青年志愿者“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固化便民服务措施,努力为旅客提供更多便民惠民服务。九是要求各地要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发挥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的作用,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监督、业务投诉、信息咨询、意见受理等服务效率和质量,及时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和安排等重要信息。

针对我省春运结束后一段时间仍处于农民工出门务工和学生返校客流高峰的实际情况,省交通运输厅要求3月13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按照春运工作要求做好运输组织保障、安全监管和提升运输服务水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