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07.04.2016  13:05

    “十二五”期间,我省国土绿化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关心支持下,自觉担负起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职责和特殊使命,攻坚克难,奋力作为,林业发展迈入了历史上最快最好的时期。国土绿化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坚持以加快绿化增加资源总量,支撑发展能力取得重大突破。五年累计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投资120亿元,较“十一五”翻了一番,年均投入绿化资金达6.33亿元。退耕还林、天保、三北等林业重点工程全面推进,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流域及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一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取得新成效。共完成营造林1150.05万亩,其中重点区域大苗造林111.81万亩。完成村庄绿化1200个,全省半数以上宜林村受益。完成义务植树7100万株,完成森林抚育任务177.2万亩,沙化土地治理面积654万亩。“十二五”期末,全省林地面积达1.65亿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3%,比“十一五”末增加了1.1个百分点,森林面积比“十一五”末增加1230万亩。森林蓄积量增加到5010万立方米,较“十一五”末增长421万立方米,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量的“双增长”。特别是东部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坚持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林业发展活力不断激发。全省集体林权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确权颁证3450万亩。探索开展了公益林、天然林保护资金与保护责任、保护效果挂钩试点改革,制定了林地管护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得到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已印发实施。湿地、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试点全面推进,不断探索符合青海实际的生态补偿办法。三是坚持以共建共享增进绿色惠民,兴林富民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进“东部沙棘、西部枸杞、南部藏茶、河湟杂果”产业布局。已建设沙棘、枸杞、藏茶等特色经济林基地310万亩。全省林业产值从2010年的7.49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2.94亿元。全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达61家,林业合作社1018家,沙棘、枸杞加工企业40家,林业产业对农牧民增收达7.44亿元。全省公益林、天然林、湿地管护员公益岗位总数达10.23万人(户),总管护资金6.13亿元。通过退耕还林工程,每年有4.73亿元资金发放给19.6万退耕户,户均2231.4元。已建森林公园20处,年接待游客突破300万人次,森林旅游收入2亿元。

      2015年我省国土绿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生态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立省”和构建“一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以发展高原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安排,紧紧围绕“131”总体要求,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积极作为,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继续深入开展

全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省委副书记、省长郝鹏,省委副书记王建军,省政协主席仁青加等省级领导,79个厅局级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分别于4月10日、13日、14日,在西宁北山美丽园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拉开了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的帷幕,参加义务植树的省市领导共计1300余人次。

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建成了一批志愿者林、青年林等义务植树基地。完成义务植树1500万株,为计划任务的100%,各地参与义务植树人数达301万人次,尽责率达94%。

    二、林业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2015年完成营造林166.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8.8万亩,封山(沙)育林88万亩;完成天然林管护5517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441.4万亩。共储备各类林木种子18.3万公斤,出圃各类苗木5.5亿株;完成村庄绿化300个;争取各类林业投资31.65亿元,同比增长27%。造林绿化工作呈现出新特点:一是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增势强劲,营造林扩量增绿成效显著;二是造林绿化扎实开展,退耕还林、天保、三北等林业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完成机场和工业园区、光伏园区、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2.93万亩,西宁、海东市南北两山绿化5.26万亩。国际农发基金青海六盘山片区林业扶贫项目顺利实施。

    三、部门绿化工作扎实有效                           

    按照省绿化委员会与省军区、武警青海总队、团省委、省妇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体育局、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藏铁路公司12个部门签订的2015年部门绿化责任书,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圆满完成了绿化目标任务。投入绿化资金310万元,人员6420人次,完成造林绿化1000亩。栽植苗木23万株,种草17万平方米,育苗2万株,平整土地220亩,小流域治理100平方公里。

    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和执法体系,完成基层管护站建设22个,其中半数以上管护站已全面运转。开展了迁徙水鸟同步调查和野生动物伤害补偿培训,对全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其产品经营销售场所进行摸底调查,清理违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单位3家。加强重点地区、关键节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未发生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情况,省森防总站被评为“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区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发挥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五、湿地保护与管理取得新成绩

      发布了《青海省湿地监测技术规程》和《青海省湿地保护奖励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依法监管各类湿地。乐都大地湾、泽库泽曲、班玛玛可河、曲麻莱德曲源等4处湿地列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争取落实国家湿地保护项目资金6121万元,启动实施大通北川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及玉树市、河南县等4处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落实三江源湿地生态管护岗位963个,争取管护资金2080万元。

      六、生态资源保护和管理不断强化

      完成了天然林、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工作,在国家林业局组织的2014年全国天保工程“四到省”综合考核中,我省荣获第一名。征占林地面积1.22万亩,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12亿元。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60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8.62%,成灾率控制在0.03‰。森林防火连续29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相继开展“可可西里春季巡护执法”、“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349起,综合查处率96.6%,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402人次。完成水土流失面积治理233.44平方公里。完成草原鼠害防治3848万亩,虫害防治210万亩,黑土滩退化草地治理117万亩,退化草地补播252万亩。

    七、森林经营更加科学规范

    各级林业部门坚持把森林经营作为现代林业建设的永恒主题,摆到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省林业厅和各市州林业局成立了森林抚育经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形成合力推进森林经营工作新格局。森林抚育补贴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初步建立县级自查、省级核查验收、国家抽查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资金拨付、调查设计、公开公示、技术培训、合同管理、监督指导、检查验收、成效监测、考核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2015年完成森林抚育补贴项目36.3万亩,全面完成计划任务。通过森林抚育,林份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生态效益发挥更加明显。

      八、防沙治沙工作稳步推进

    2015年全省完成防沙治沙面积95.5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35万亩、灌木造林8.7万亩、封山育林52.44万亩,沙漠化土地治理31.04万亩。截止2015年,全省荒漠化土地面积由2009年的2.86亿亩减少到现在的2.85亿亩,沙化土地面积由1.87亿亩减到1.86亿亩。柴达木盆地、三江源地区沙化土地面积总体减少,沙化程度降低。共和盆地、环青海湖地区沙化程度持续逆转。

    九、林业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了《青海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青海省藏茶发展规划》等4个专项规划。着眼实施林产品提质增效,重点建设标准化基地,培育市场主体,完成特色经济林种植18.49万亩。

    十、林业科技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组织完成“青海省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及生态资产评估”工作,2012年全省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7300.77亿元,生态资产总价值为180000.39亿元,这项成果填补了我省生态评估的空白。设立青海省林业科学技术进步奖, 制定印发了《青海省林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评选出10项林业科学技术奖。青海湖湿地、大渡河源森林、贵南荒漠共3个陆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建设项目得到国家林业局批复。实施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22项,投资1600万元。加快地方林业标准修订工作,完成《有机枸杞栽培技术规范》、《有机枸杞种植基地建设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24项。与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组建成立了“青海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林业改革取得新成绩

      青海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林场改革的思路、任务和工作重点。选定西宁市湟中县、海东市互助县开展集体林权流转试点,扩大农业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及服务试点范围。在全省102个国有林场为主体的国有林地管护单位和13个县(区)、173个乡镇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开展管护与责任挂钩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制定印发了《青海省林地管护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考核评价机制创新不断。实施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和县、天峻县、刚察县、海晏县、青海湖农场6个县级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格尔木市、祁连县、门源县3个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完成耕地补偿面积13.4万亩,湿地生态修复、环境整治、科普宣教等工作全部完成。

2015年全省国土绿化建设虽然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随着造林绿化工作不断深入,造林地块立地条件差,缺水少路;国家造林补助标准低,造林及管护成本居高不下;森林病虫害防治、防火形势严峻;林业工程配套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滞后与林业生态建设任务重的矛盾加剧;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缺乏后期管护资金,后续发展动力不足,巩固国土绿化成果的任务更加艰巨。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土绿化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生态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要求,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以自然恢复和工程带动为抓手,以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为动力,以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为方式,以依法治林和培育生态文化为支撑,不断推动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扩面,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国土绿化步伐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