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4年预算编制说明

09.05.2014  07:3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 我局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两户: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单位)、西宁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27名,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21名。在职实有人数52人,离休人数5人,退休人数41人,遗属3人,总计101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我局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水电费、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专项经费、住房保障处专项业务费、直管公房危旧房屋维修费等专项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 我局2014年度预算总收入为849.66万元,2013年度792.28万元,比上年增加57.38 万元,主要是工资增加。。 (二)支出情况 2014年度支出预算849.66万元。收支平衡。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684.6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620.1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4.53万元;2、专项支出16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94.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14.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14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30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我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城乡社区事务,反映我局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我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专项经费、住房保障处专项业务费、直管公房危旧房屋维修费等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我局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我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我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