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检查指导果洛地区交通建设项目并组织召开环保及生态恢复工作部署推进会

08.03.2017  12:32
    2月28日至3月4日,省厅环保对接工作第四调研组历时5天行程2000余公里赴共玉高速玛多段、花久高速花大段、大久段以及大班、达玉等二级公路项目施工沿线查看环保及生态恢复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落实生态环保及项目建设工作。调研组一行对省环保厅督查问题清单中的271处问题点进行了重点督查,对项目的整体线型设计、隧道建设、工程复工、临建设施拆除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导,并于3月3日上午组织召开了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参加的省交通运输厅果洛地区交通建设项目环保及生态恢复工作部署推进会,陶永利副厅长和调研工作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通过对果洛地区交通建设项目生态环保及整体工作的查看,形势较为严峻,情况较为复杂,调研组研究后决定召开此次工作部署推进会,目的是重点解决各参建单位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职责不明确、行动不迅速、时间观念不强的突出问题,从而进一步推进当前重点工作推进。
    会议要求,各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一要提高认识。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的安排部署做好生态环保恢复整治工作,把此项工作放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首位。二要明确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单位领导的主体责任、分管同志的领导责任、现场管理者的直接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生态环保工作。三要强化措施。在明确责任的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具体负责,各施工单位要再次梳理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四要细化方案。各单位要按照省环保厅下发的问题清单和自查出的问题情况,强化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分级分类报批方案,抓好整改,积极邀请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验收。五要强化整治。对未整治的问题即日起开始整治,能整治的抓紧整治,能拆除的临建全部拆除,不能整治和拆除的要说明原因,拿出详细方案,凡事均要做到合法合规。六要统一标准、夯实基础,规范档案资料。七要加强沟通协调,严格责任落实,认真执行半月一报告,一月一督查制度。八要强化路域环境整治,打造“畅行青海,美在交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