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14.03.2016  12:18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这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为推进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新风,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我们特倡议如下:

  一、倡导殡葬改革新风。今年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后的第一个清明节,也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崇高品格,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带头”“三个严禁”的殡葬改革要求,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倡导文明简朴祭祀。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办理丧葬礼仪,俭朴为本,提倡佩戴白花、一个鞠躬、一场家庭追悼会的丧葬仪式来告慰遗者,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大力倡导鲜花祭扫、植树祭扫、踏青遥祭、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环保、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把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变为以精神传承为主。

  三、倡导安全环保祭祀。清明期间,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交通拥堵,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应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祭扫、文明祭扫,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景区、水源地和市区交通干线、社区楼院、人行道等公共场所烧纸焚香。在公墓祭扫时要听从城管、交管、林业防火、殡葬服务单位等部门安排,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四、倡导从俭治丧。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选择骨灰存放或撒散、深埋、树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绿色节地葬法,提倡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提倡不设墓碑或墓碑小型化、微型化,不乱埋乱葬,不骨灰装棺再葬,不修大墓、豪华坟,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广大干部群众朋友们,推动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用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来引领时代新风,为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六个带头”即:带头实行遗体火化,节约土地资源;带头实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倡导文明新风;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带头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三个严禁”即: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鸣炮奏乐、抛洒纸钱,举办扰民的丧事活动;在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严禁将火葬区遗体运到土葬区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葬。)

   青海省文明办  青海省民政厅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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