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宁政〔2017〕25号 )

20.02.2017  19:0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现将《西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6日

 

 

西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切实推进我市全民健身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通知》(青政〔2016〕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3·10”、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将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健康需求,初步建成符合市情、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组织健全、设施完善、指导有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体育的多元功能和体育文化在促进人文全面发展中的作用,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体育锻炼人数大幅度增加,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健身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全民健身在强筋骨、添智慧、保生态、促团结、助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爱健身、会健身、勤健身、重规则、讲诚信、做奉献、乐分享成为良好社会风尚。

  ——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2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35%以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全民健身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形成经济增长新的动力源,大众体育消费水平增强,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20亿元。

  ——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10分钟、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实现县区级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社区、农村体育设施、健身工程覆盖率达100%,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8平方米。

  ——市、县区分别完善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全民健身协会和农民体育协会5个单项体育协会;建立各级各类社会体育组织400个,其中,各县区建立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25个以上,各乡镇(街道)建立单项体育协会2个,并有1名以上专(兼)职体育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市各项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每千人拥有4名。

  ——注册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50个、青少年户外营地达到20个、体育特色学校达到65所以上。

  ——医疗机构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推进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全市体质健康监测点达到30个。

  ——以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环青海湖(县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青海体育中心、西宁体育馆(场)等公共体育场馆为健身中心带,辐射带动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区、示范点、集聚区、功能区和健身休闲产业区不少于50个。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打造全民健身品牌。 以普及群众体育健身项目为抓手,使全民健身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结合起来。借助环湖赛等国际品牌赛事的拉动和辐射作用,充分发挥西宁公共体育资源优势,倡导“一地一品”、“一会一品”、“一行一品”。结合全民健身站点、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健身路径、农村健身工程等平台,大力发展足球、篮球、武术、健步走、爬山、锅庄、球类、健身气功、太极拳、户外运动、骑行、跑步、健身操、武术、冰雪运动等项目。各县区根据地域和文化特点,重点打造“一县一区一品牌”的体育健身项目,大通县打造冬季冰雪活动品牌;湟中县打造传统武术之乡品牌;湟源县打造特色赛马赛事品牌;城东区打造民族武术和徒步活动品牌;城中区打造“文峰杯”山地自行车赛品牌;城西区打造时尚城市体育节系列健身品牌;城北区打造以农村乡趣为主的休闲体育体验赛事品牌。大力挖掘民族和民间体育特色类型,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项目,打造具有区域特点、行业特色、影响面大、持续性强的全民健身项目和活动。

    (二)不断丰富全民健身活动。 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按照“年初有安排、月月有活动、季季有比赛、节庆有亮点”的要求,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小型多样、喜闻乐见的群众体育活动。发挥各部门协同作用,建立健康服务中心,增强服务能力。大力开展针对不同人群的体育技能培训,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农村开展健身教育讲座。积极推广开发适合不同群体、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特点和民族民俗民间以及乡村农趣运动体育项目,满足群众全方位的健身需求。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占比不断提高。推动普及校园足球、社会足球、职业足球赛事活动,引导各级各行业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支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工、青、妇、残联等团体广泛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鼓励上班族、老年人、农村人口、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使体育健身活动成为城乡居民必不可少的一种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三)着力完善体育社会组织。 建立完善各类体育协会,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激活和发挥各级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社会组织的功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创新体育健身赛事的组织开展模式和奖励激励机制。重点加强县区体育社团建设,明晰全民健身组织框架,大力扶持和加快草根体育组织和网络体育组织建设,逐步健全以体育总会为龙头,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为架构,各级单项体育协会为纽带,民间体育组织、俱乐部、健身中心、学校团体为根基的社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功能,形成脉络清晰、管理规范、覆盖全面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综合文化站”和全民健身指导站点,各行政村(社区)建立体育健身组织或队伍,并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或文体活动站(点)。体育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志愿者服务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配置均衡、方便使用、安全合理的原则,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以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环青海湖(县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青海体育中心、西宁体育场(馆)等公共体育场馆为健身中心带,辐射带动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达到“两场一室一广场”(室外篮球场、排球场或羽毛球场,棋牌室或健身活动室,社区文体活动广场),结合社区、公园、公共绿地、景区规划,合理建设健身站点、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城市健身步道、健身房等设施。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乡镇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两室一工程”(乒乓球室、棋牌室,乡镇农民健身工程);村级体育设施达到“一场一室一工程”(室外活动场地,棋牌室或健身活动室,村级农民健身工程)。积极争取全民健身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充分开发利用公园、休闲步道、荒山、河道、空间、旅游景点、旅游线路、文化大舞台等,打造足球场、篮球场、自行车道、移动滑冰场、滑雪场、体育休闲旅游营地和健身步道。加快全民健身示范中心、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场馆和体育特色乡镇、体育公园建设。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盘活现有体育场馆资源,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健身环境。

   (五)构建融合发展机制。 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落实《“健康西宁2016—2020 ”行动计划》,推动健身休闲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养老、助残等事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提高全市人民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能力和道德健康方面的功能作用。利用西宁市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的政策资源优势,积极打造城市服务综合体,提升全民健身整体水平。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为群众提供体质监测服务,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依托各综合性体育中心、医疗机构,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运动健身指导站点网络平台。充分利用智能科技和“互联网+”、“+互联网+”模式,培育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新业态。发挥体育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倡导公平公正、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正能量,使全民健身计划发展在改善民生、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

  (六)加大对外合作交流。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依托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国际徒步节、国际标准舞大赛、国际足球邀请赛、高原风筝挑战赛等国际和地区性高水平体育赛事平台,大力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不断拓展全民健身理论、项目、人才等方面的国际交流渠道。传播推广具有地域和多元文化特色体育健身项目的故事、人物与传统,彰显西宁的地域风采与独特魅力,扩大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体育主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发展的强大合力。县区政府要相应制定出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与年度执行计划,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全力提升本地区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水平。

  (二)加大资金投入。 制定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政策措施,明确企业、机构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的税收优惠,推动落实全民健身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培养及扩大全民健身消费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到2020年,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元的标准,安排全民健身经费。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服务领域的投资运营,推广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联合省内外投融资与征信担保机构,引进优质体育企业投资建设地区全民健身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相关内容,推动西宁市地方全民健身立法,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发展。

  (三)完善保障政策。 发挥各部门优势,加快调查研究,规划编制和启动一批市、县区、乡镇全民健身建设项目。积极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社区延伸,促进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标准化。建立全民健身服务资源库,做好体育场地、体育产业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相关数据的调查分析。深化全民健身体制机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逐步使体育主管部门从领导、管理、行政审批向研究问题、制定政策、市场监管、提供服务保障等方面转变。厘清各级政府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领域中的事权关系,强化各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建立由政府、社会、专家、智库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工作平台和信息公布机制,定期公布地区全民健身工作开展、目标任务完成以及各项指标数据达标情况。

  (四)加快人才培养。 加强县区全民健身骨干队伍建设。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职业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管理与群众体育工作人才。重点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技工、赛事策划等专业人才,努力提高我市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体育专业从业人员的数量和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单项体育协会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专项培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严格绩效评估。 各县区政府要把全民健身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同步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与社会满意度调查,对全民健身重点目标、重大项目进度与实施计划的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市政府将对县区政府实施计划的完成和重点任务、指标的达标情况进行年度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本实施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

1

  到202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8平方米。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2

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2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35%以上。

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3

  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10分钟、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新建社区体育设施、农村健身工程覆盖率达100%,实现县区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体育总会、各县区政府

分步实施

 

4

  注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50个、青少年户外营地达到20个、体育特色学校达到65所以上。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体育总会、各县区政府

分步实施

5

  医疗机构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全市体质健康监测点达到30个,推进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

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6

  到2020年,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20亿元。

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

7

  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达到“两场一室一广场”(室外篮球场、排球场或羽毛球场,棋牌室或健身活动室,社区文体活动广场),合理建立健身站点、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健身步道、健身房等。乡镇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两室一工程”(乒乓球室、棋牌室,乡镇农民健身工程);村级体育设施达到“一场一室一工程”(室外活动场地,棋牌室或健身活动室,村级农民健身工程)。

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2017年8月前制定西宁市“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

 

持续实施

8

  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元的标准,安排全民健身经费,使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得到落实。

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9

  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上班族、老年人、农村人口、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使体育健身活动成为城乡居民必不可少的一种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每年开放天数不得少于230天。

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10

  市、县区分别建立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全民健身协会和农民体育协会5个单项体育协会;建立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400个,其中,各县区建立单项体育协会25个以上(包含各类体育项目的俱乐部);各乡镇村(街道)建立单项体育协会2个,至少有1名以上专(兼)职体育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

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

11

逐步健全“行政组织—协会组织—社团组织—民间健身组织”四级体育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功能,形成脉络清晰、管理规范、覆盖全面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到2020年。我市各项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每千人拥有4名。

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适时制定《西宁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持续实施

12

  以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环青海湖(县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青海体育中心、西宁体育馆(场)等公共体育场馆为健身中心带,辐射带动三县健身中心建设。加快全民健身示范中心、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场馆和体育特色乡镇、体育公园建设,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区、示范点、集聚区、功能区和健身休闲产业区不少于50个。

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13

  重视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开发赛马、射箭、摔跤、武术等民族体育项目,促进各民族交流扩大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影响力。

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市民宗委、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14

  开展校园足球、篮球、田径等学校体育活动,切实采取措施增强学生体质,将学生体质状况纳入学校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年度固定时间举行全市青少年体育活动。积极整合体育和教育系统资源,支持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大力扶持具有专业优势、场地设施条件的组织和机构举办各类青少年体育活动,开展青少年户外体育项目,促进青少年体质的全面健康发展。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体育总会、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

15

  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实时了解掌握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管理、维护、使用等全方位信息,促进全民健身信息网络的建成。开拓技术创新的全民健身活动组织方式,丰富全民健身活动的内容形式,增强全民健身活动的参与性、观赏性和娱乐性。利用“互联网+”催生各种新型体育社会组织、新型体育健身类微小企业的建立,通过政府优先或补贴购买体育互联网服务等方式推动其发展,为广大市民进行各类健身活动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市体育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大数据服务管理局筹建组、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16

做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广实施,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发展运动康复项目,运用竞技体育资源和科技成果服务大众健身。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促进健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倡开展健身咨询服务。

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17

  深化全民健身体制机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领域的事权关系,强化市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县(区)政府执行职责。探索创建城市与城市、政府与民间合作的全民健身推广组织,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法制办、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18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体育改革,简化办赛、开馆、设健身站点、创会等程序,推行体育赛事市场化运营管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供给侧改革,盘活全民健身市场,增加有效供给,促进体育消费。

市体育局、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

19

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推进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20

完善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健身带头人、智库专家、媒体专家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全民健身培训机制,发挥体育专业人才从事全民健身活动的指导工作。

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21

  把全民健身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要明确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进度,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定期开展督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加强年度检查和中期评估,确保本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

市体育局、 市体育总会、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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