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被确定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

02.03.2017  04:04

在2月28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西宁市人民政府被确定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并予授牌。

去年以来,西宁市政府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与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结合,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推动和落实机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认真抓好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各项措施落实,形成影响力和带动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惠民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2016年年底,省政府法制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书面审查、资料评查、指标核对和评估验收后,西宁市人民政府和8家省直部门被青海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