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进校园

20.11.2017  12:40

  青海新闻网讯 “我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规定,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1年。”随着审判长法槌的敲落,一场模拟法庭活动落下帷幕。

  11月15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在乐都区第一中学分校为全体师生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模拟法庭活动。庭审案例是由乐都区检察院的干警根据真实案例改编而成的“胡某抢劫”一案,参与诉讼的法官、公诉人、律师、被告人、司法警察等均由乐都区一中分校的学生担任。“庭审”经历了核实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宣读起诉书、答辩书、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证人出庭作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再现了真实的庭审现场。其中“审判长”镇定自若地主持庭审,“公诉人”与“辩护律师”精彩的辩论,“被告人”真诚的忏悔,吸引了在座的每一个人。整个模拟法庭演出逼真、专业,让师生们真切地体会到原汁原味的审判过程。模拟法庭旨在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让他们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有什么后果”,远离犯罪,做一名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