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恶案件首犯获刑二十年

03.07.2020  00:01




        2020年6月29日至7月1日,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祥、韩某虎、韩某军等二十人涉嫌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罪涉恶一案。

        经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祥、韩某虎、韩某军、石某、马某清、马某林、马某龙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案涉及六个罪名、二十余起犯罪事实,涉案证据材料较多。为提高审判质效,合议庭成员组织召开两次庭前会议梳理案件事实,听取意见建议,确认庭审焦点。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针对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二十名被告人分别做了最后陈述。经合议庭评议并经审委会讨论,对该涉恶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祥等二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十年不等的刑罚。

        城北法院在受理此案后,精心安排部署案件审理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周密制定庭审预案。区委政法委亦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公安、医疗等部门保障案件审理工作。本案庭审调用本院及其他单位警力100余人充分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被告人家属及社会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过程。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城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专项部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先后审理了樊某寿、景某、尚某超等涉恶案件。全力推进“六清行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年决战决胜,为基本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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