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并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制度

02.04.2018  10:21

为推进我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我省将从2018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一律取消对劳务企业的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劳务资质取消后,我省将从五方面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制度。一是注重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作业企业,通过支持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专业作业企业,推动发展一批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木工等职业(工种)作业为主的专业作业企业。以专业作业企业作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二是扎实推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登记劳务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考勤记录、诚信信息、工资结算及支付等情况。三是强化用工管理,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督促专业作业企业与作业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等负总责,对专业作业企业的工资支付负监督责任,对专业作业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负连带责任。四是完善建筑工人培训考核鉴定制度,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制度,采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师傅带徒弟等方式,对自有工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五是加强专业作业企业信用管理,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按照《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专业作业企业信用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鼓励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参考诚信评价结果择优选择专业作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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