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以“三基”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

04.09.2014  01:16

为全面掌握全省工会系统“三基”建设基本情况,认真梳理工会组织在“三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工会组织“三基”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创新性,近日,省总工会组成8个调研组,分赴各地区、产业和直属工会进行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确立了以“三基”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工会建设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会“三基”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通过3-4年努力,在现有的基础上,使基层工会覆盖面明显扩大,工作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实现85%以上的基层工会基本达到“六有”目标。

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基层组织。 突出三个重点,即重点加大非公企业建会力度,重点深化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建设。重点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坚持以党建带工建,依托地方、产业和直属工会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依托行业协会和商会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经过2-3年努力,非公企业建会率从现在的72%达到90%左右;经过2年努力,力争市(州)县所在地中心城镇的乡镇工会组织组建率过半;经过3-4年努力,乡镇一级工会组织做到应建全建,县以下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是夯实基础工作。 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完善沟通协调机制, 健全完善基层工会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工作制度、工会联系点制度、工会代表联系职工群众制度,健全完善工会与政府(行政)联系会议制度,推动基层工会与政府(行政)沟通协商,充分发挥好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健全工作制度, 按照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站式服务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等9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实行精细化管理, 明确各岗位上岗条件、职责范围、具体任务、工作流程、绩效要求;建立工作标准,落实定员定岗,依照细化标准加强对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形成科学合理、奖惩分明的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岗位管理能力; 规范工作运行, 严格依法照章开展工会工作,进一步强化民主决策、分工负责、评议监督和会务公开制度,提高基层工会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持上下联动, 建立工会领导联点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会的工作指导,特别是在维权上要坚持“下沉一级”责任,采取“上代下”方式指导基层履行维权职责; 强化日常督查, 严格落实各级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组织的领导、督促责任,注重日常管理监督,形成经常性指导督查机制; 加强绩效考核,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各市州、产业、单位工会目标责任考核;协调有关部门把基层工会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对重点工作不定期开展抽检考核。 三是提升基本能力。 经过3年的努力,使工会干部进一步提升六种能力,即围绕大局、促进发展的能力;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能力;服务职工、维护权益的能力;善于沟通、综合协调的能力;狠抓落实、强化执行的能力。具体措施: 建立基本能力准入机制, 制定岗位基本能力标准和评价考核体系,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测评、后任职。 坚持岗位提升, 注重岗位学习锻炼,加强对工会干部日常学习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引导工会干部形成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 加大培训力度, 继续深化“三带一指导”定单式巡回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多层次、立体式岗前培训、岗位轮训。 加强实践锻炼, 加大工会干部横纵结合、有进有出的双向交流力度,组织工会干部下挂、上挂和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