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大举措力促我省绿色建筑发展

11.05.2017  14:0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绿色发展的相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点采取三大措施,力促我省绿色建筑发展。 一是制定 出台《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 报请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116号),对我省从事有关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营、改造以及对绿色建筑发展实施监督管理和引导激励等活动进行了规范,已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是建立完善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体系。 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了我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农村地区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太阳能应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规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材评价标准》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是不断夯实行业人员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和技术基础。 组织全省县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等相关人员,就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和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评价等各环节的标准与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培训,并邀请省内外行业知名专家、学者进行现场教学,同时观摩建筑领域部分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展示,进一步打牢了行业人员政策法规和技术基础,有效助推了我省绿色建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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