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匹夫有责

11.12.2014  17:32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责任也在生态。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并不是降低对发展的要求,更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在绿色、低碳和循环的道路上推动更高水平的发展。
      生态文明是在人类社会反思工业文明难以为继的深刻教训基础上,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追求以经济、社会、生态的共同发展,实现人、自然和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改革开放经济的腾飞是以环境破坏,生态失衡为代价换来的,环境破环导致雾霾成为人类健康的新型杀手。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暂时繁荣的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发展不可承受之重。我们痛定思痛,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已经走不通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把对环境的保护提升到了战略性的高度,昭示了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建设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美丽中国匹夫有责。
      一是强化生态意识的培育。把生态环保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宣传和引导,培养社会的生态文化价值观,多渠道多形式传播绿色理念,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以保护环境为荣;引导公民关爱生命,热爱生态;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科学、绿色、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人的自觉行动,从而减少对资源的破环和戕害,营造爱护生态环境匹夫有责的全民意识。
      二是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和正确的政绩观。各级地方政府掌握和支配着各种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发展观和政绩观。要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变唯“GDP”负责为“保护生态”为要,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的硬指标。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低耗能、高增值的新型生态产业,实现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
      三是以法治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用司法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规范政府的监管行为,规范企业和个人开发利用自然和资源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对各级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的不作为严格问责和责任追究。完善奖惩制度,重奖科技环保型企业,严惩破环环境的企业和个人,改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不合理局面,形成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离开经济发展抓生态保护的“缘木求鱼”或者是以损害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竭泽而渔”方式都是不可取的。自觉珍爱自然,保护生态,珍惜资源,高效利用,科学发展,那么天蓝地绿水清人和必定成为现实。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