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宣传日活动

24.05.2018  02:05






















        为牢固树立司法权威、保护社会秩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依法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的通告》,敦促负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为进一步扩大《通告》效果,营造良好的执行舆论氛围,2018年5月22日,在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海东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了“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宣传日活动。本次活动共抽调执行干警50余名,出动警车近20辆,在各县(区)广场、集市、银行、商场等人口密集地通过张贴文件、挂横幅、布置展板、LED屏播放、警车巡回播放等多种方式敦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同时,市中级法院及各县(区)法院均在人员密集地设置了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后工作中,海东市两级法院将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开拓思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掀起执行工作宣传热潮,大力营造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大宣传声势,确保将决胜之年的执行宣传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