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技厅开展新提任处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27.06.2016  09:31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新提拔调任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廉洁意识,6月20日,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会同省科技厅机关纪委,对省科技厅2016年新提任的13位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组长周志坚出席并讲话。
  正式谈话前,由驻厅纪检组的同志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党章》、《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有关文章。
  周志坚同志在对新提任处级干部集体谈话中,首先介绍了当前我党廉政建设方面的形势和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办工作的要求,并就如何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进行了详细解读。对新提任处级干部提出了要努力做到三方面工作要求:一是一定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承担起“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抓好“一岗双责”,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想抓”、“敢抓”、“会抓”,这是对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二是要抓好单位和处室的制度建设,要建章立制,把制度建起来、立起来,要有可操作性,按制度管人管事,照章办事。三是洁身自好、以身作则、不踩底线。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自律意识,经受住考验,抵御住风险。要有自警和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要有善于破解问题的能力,要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不辜负群众的期望,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用实际行动提升自我,展现能力。
  厅机关纪委在集体谈话中,对新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三个一定要”。一是一定要树立履职尽责的高标准。树立“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做到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要把党中央对领导干部的一系列新要求始终牢记在心,贯彻到日常工作之中,为自己履职尽责树立起不断攀高的标尺。二是一定要做遵守“六大纪律”模范标兵。干部队伍的“六大纪律”建设时刻不能放松,应从严管理、从严治理、从早抓小,应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在遵守和执行纪律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对党的纪律和规矩心怀敬畏戒惧,带头尊重纪律、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执行纪律,要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前头做表率。三是一定要牢记“为了谁”。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党和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交的是责任,不能只享受权利带来的地位、待遇、荣誉,而淡忘了应负的责任。以权谋私,终究是害人害己害了事业,甚至赔上了身家性命。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
  谈话结束时,每个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就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了表态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