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 自食苦果

17.12.2014  23:43
核心提示:   为谋取不义之财,从2013年10月开始,被告人鲁某、陈某提供场所及赌具,组织人员聚众赌博,近日,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鲁某、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义之财,从2013年10月开始,被告人鲁某、陈某提供场所及赌具,组织人员聚众赌博,近日,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鲁某、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鲁某、陈某在西宁市城西区某厂周边一出租门面房里开设赌场,组织人员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5万余元。今年2月25日,公安民警在该出租门面房里将正在赌场内聚众赌博的被告人鲁某、陈某当场抓获,现场收缴赌具麻将一副,赌资56600元。

  城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鲁某、陈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抽头渔利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因二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的危险等情节,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