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开证明怎能让“奇葩证明”销声匿迹?

25.08.2015  00:54

  今年7月9日,根据警察法、公证法、居民身份证法和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出台规定,依法不再出具“健在证”等10种证明材料,以此解决类似“你妈是你妈”的荒唐证明和证明过滥问题。这也是河北省公安机关首次出台此类规定。(8月23日《法制日报》)

  笔者认为:不可否认,衡水市公安局取消开具10种证明材料,是公安机关简政放权、方便群众的实际举动。但是这并不能从源头上解决“奇葩证明”的问题。有些部门还是需要这些证明,由于公安机关不予开具,证明要求转向其他单位,对群众来说,只是换汤不换药,仅仅是换了个部门开证明,过程依然繁琐。衡水市公安机关严格执行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将简政放权落到实处。不过,单靠公安机关的力量不能杜绝‘奇葩’证明的出现。”

  为什么在简政放权大力实行的今天,奇葩证明依然“满天飞”。笔者认为,原因有三。

  其一,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闭锁,有如清朝闭关锁国,各部门虽同属政府之下,同为群众服务,但是没有实现信息共享。只有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壁垒”,通过一定的规则和权限设置,让公民基本情况实现共享。群众去办事,系统上直接会出现想要的信息,又何须再证明呢?

  其二,政府人员渎职,懒政。前几日,芜湖市一名女子到某监狱会见在押的丈夫,出示结婚证,被告知不能证明婚姻关系,非要求去派出所开具“我老公是我老公”的证明,这不是明显的刁难人么,派出所什么时候开始管婚姻关系了?那为什么还要去民政局办结婚证呢,派出所一个证明不就能证明结婚了么?敢问该监狱相关办事人员,这样折腾一个女人,于心何忍?国家应该对这些涉及开“证明”的办事机构人员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让其明确自己的职责,在行政审批时明确时限和责任主体,要求将繁杂行政审批事项程序简化,从根本上方便老百姓。

  其三,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人们之间的信任就存在危机了,总是觉得“口说无凭”,做什么事都要求证据。这本没错,错就错在,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人与人之间多那么一点点信任,相关办事人员多一些洞察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那些可有可无的证明也就不用再证明了。各行业应尽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

  笔者认为,公安部门单纯的拒开证明是无法让“奇葩证明”销声匿迹的。只有打通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与时俱进地对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事项进行梳理,清除群众办事的不合理门槛,才能真正从源头解决证明过多过滥的问题。(马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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