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03.12.2014  23:25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舆论氛围,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湟源县法院组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系列活动。

        12月3日上午,湟源县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召开“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座谈会,拉开了系列活动的序幕。座谈会上,湟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勤太做了开篇致辞,他讲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集中反映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意志,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张勤太院长强调作为法律工作者更要做好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表率。

        县人大主任李辉成在座谈会中谈到宪法是母法,是保护老百姓利益、规范国家公权力的法律。宪法日的确立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推向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彻底改变了民众以往将宪法称之为“闲法”的认识。李辉成主任表示能来到法院与广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院干警共同召开关于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座谈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法律的立、改、废等工作时更应该尊重宪法,遵守宪法原则,推进宪法原则的普及,同时就一府两院的工作人员更好的执行法律做好监督工作。

湟源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孔占元作了总结发言。孔占元院长从宪法的渊源谈起,强调尊重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法治方针,其中科学立法讲的是立法环节,严格执法讲是执法的环节,公正司法讲是司法的环节,全面守法讲的是守法的环节,这就使法治建设机制运行的顶层设置有了实质的进步。联系法院工作实际,作为走在法治建设最前沿的法官,不但要做到公正司法,更要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而履责奉献。

          整个座谈会谈论热烈、气氛活跃,广大参会者表示宪法日的确立让大家欢欣鼓舞,宪法的正能量将激励大家正心修身、砥砺德行,在法治的道路上不断前行,赋予宪法更耀眼的生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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