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北区

08.04.2015  18:26
核心提示:   2014年,城北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审议意见处理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措施,强化监督,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有效促

   2014年,城北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审议意见处理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措施,强化监督,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有效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依法履行监督职权

  ●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组织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8次,听取和审议了专项工作报告15项,提出改进工作的审议意见45条,促进了“一府两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以实际成效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组织代表就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城区建设、代表建议办理、法院人民陪审员、检察院侦查监督及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开展监督。

  ●创新方式,加强论证、反馈和制度规范。重视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调研。组织专家和代表深入财税部门、企事业单位、农村开展了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专题调研,提出专项报告,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2014年上半年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3年财政决算。

  ●关注“十二五”规划实施。对城北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和20个专项规划中期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全面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总结规划编制和实施经验,并根据发展环境变化提出对策建议,确保顺利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拓宽知情知政平台。代表参加视察检查15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40余人(次)。组织省、市、区代表联动问政“看北区”活动,就全区重点项目和特色亮点工作开展集中视察。

  ●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加强对5个镇(街道)代表之家工作的指导,动态检查、观摩交流、评比表彰多措并举,落实六项制度,畅通走访、接待选民和向选民述职等闭会期间代表联系。

  ●制定措施规范程序。保障代表权益;健全履职档案,建立了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和向不履职代表发出督促履职函制度。坚持“不履职、就辞职”,督促代表认真履职、发挥作用,年内向2名代表发出了请辞建议。

  ●改进建议督办方式。通过联合督办、邀请代表参与督办、满意度回访、现场督察,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建议高效办理落实。

  ●做强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常委会持续开展代表赴外培训工作,先后组织150余名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和青岛市人大代表培训机构学习,搭建高层次的履职培训平台。

  ●搭建网络宣传平台。借助人大常委会网站,让代表实时参与监督工作、选举任免、议案建议、人大信箱,搭建对外宣传、联系和沟通的新平台,架设了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的新桥梁。依托《人民代表报》、《青海人大》、《西宁人大》、相关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北区,被评为全市人大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着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工作,以“抓制度落实、抓监督实效、提升工作能力、促进工作效能”为载体,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针对领导班子和成员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狠抓整改落实,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了思想洗礼,坚持“立、改、废”相结合,新建制度2项,修订制度5项,废除制度7项,保证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以“钉钉子”精神,让好干部“五条标准”在党员干部中落地生根,力促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作风和效能得到全面改进和提升。

  法治思维落实“四个全面”

  2015年,城北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思维为统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各项职权,着力改进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依法讨论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力促监督工作更加有实效,与群众需求结合更加紧密。

  ●建立向宪法宣誓制度。凡经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开展专题询问工作。科学确定监督议题,就代表关注的重点建议和群众关心难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促进民生问题得到落实和解决。

  ●夯实基层基础的新常态。严守规矩,强基固本。严格内部、外部工作流程和履职规范,更加突出履职的人民性和代表的广泛性。加强“三基”建设工作,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与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与法治思维方式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强化科学管理相结合、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结合。

  ●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事业发展等中心工作,就群众关心的城乡低保一体化、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检察院反贪污贿赂等工作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对区政府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条例》、《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建立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严格《预算法》规定,尝试委托第三方审计,创新监督方式,加大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动态监督力度,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加强建议检查督办,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坚持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制度,依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电话随机访问、联合督办相结合评价机制,调动承办单位依法办理落实的主动性和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积极性,提高建议办成率和满意率。

  ●建立“两室一平台”,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在设立区人大常委会代表接待室和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基础上,探索建立网络履职平台,形成人大代表群众工作网络化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