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秀:法院“窗口”的热心人

02.03.2016  03:22

  青海新闻网讯 把第一个微笑送给当事人,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窗口”的温暖,这样的工作理念可不是靠坚持就能做到的。但是,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茫崖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青秀却做到了,然而她靠的不是坚持,而是那份对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情谊。

  立案庭,那是人民法院的“窗口”,是人民群众接触法院和法官的第一道关口。群众看法院的服务好不好,法官的素质高不高,立案庭首当其冲。张青秀在工作中不断摸索,有了自己的一套“五”字服务方法。她通过简化立案程序,坚持一个“便”字,扭转了立案难的局面,提高了立案效率,实行了司法为民的“一站式”服务;强化服务水平,强调一个“笑”字,增强了亲和力;文明和谐司法,突出一个“情”字,树立了“立案窗口”人民法官廉政为民,秉公执法的“窗口”形象;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一个“细”字,更好地体现了“窗口”亲民、爱民的工作风貌和发挥了“文明窗口”的作用;开辟绿色通道,体现一个“助”字,努力使立案庭成为人民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窗口”。她还充分利用立案窗口“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优势,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服务,化解矛盾,使很多民事案件在立案阶段以调解方式审结,方便诉讼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缩短了办案周期。

  1990年,张青秀从青海省司法学校毕业分配到茫崖矿区人民法院工作,这一干就是26年。尽管环境异常艰苦,但她却用踏踏实实的脚印走出了一条让自己无悔,受别人赞誉的法官之路。从书记员做起,从简单的案件审起,从最初的不能独立办案到后来独当一面,这其中包含的不仅仅是勤奋好学,更是骨子里的那份韧劲儿。在被任命为法官后,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她都注重从工作中总结经验,把每一次庭审当成锻炼能力的宝贵时刻,把每一份判决作为检阅水平的良好机会,力求把每一件案子都办成铁案。在审理的数以百计的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在立案庭工作期间,递交到窗口的案子从未超过过立案审查期限,并且做到了无错立、无漏立。几年来,立案庭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百余人次,处理各类来信百十件,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0%以上,实现了让老百姓打官司“省时、省事、省钱”的目标,提升了人民群众对立案工作的满意度。

  “洁身自好,不失自我,公正执行,法官本色”,这是张青秀坚守的工作格言。在她的眼中,审判事业神圣而光荣,那是因为她有着一腔对人民群众的质朴情感和对司法事业的高度责任感,更是因为在她的心中时时刻刻都架着一座公正的天秤,老百姓的期望和信任容不得自己有丝毫马虎和懈怠。也正因为如此,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成了全省优秀女法官,成了全国优秀法官,成了老百姓信任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