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青海省分行强化“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5.09.2014  22:10
核心提示:   建行青海省分行全面贯彻落实“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该行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和岗

   建行青海省分行全面贯彻落实“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该行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和岗位目标,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营管理、业务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协调和部署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听取纪委、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纪委书记及时召开纪委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均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全行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与各二级分支行及省分行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全行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重点把握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确保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高效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