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通缉令”
老板包里诱人的“红票子”
马明是西宁市夏都大道一家酒吧的服务员。为了提高酒吧的上客率,酒吧老板红妹请了驻场歌手每天定时来表演。11月27日,表演结束后,老板给歌手付工资,站在一旁的马明看到老板皮包里一沓沓红色钞票很是吸引他。
28日凌晨下班后,服务员们和红妹一起回到住处休息。那天,红妹应酬客人喝多了酒,一进门就把皮包扔在客厅的桌子上,便回屋睡觉。
马明家在农村,刚被人介绍到这家酒吧打工。因为刚刚上班,一时间没有多余的床安顿他,红妹就临时让马明睡在客厅的沙发上。
28日凌晨3时许,马明尿急,就起夜方便。方便后的他回到客厅,看见桌子上放着老板的皮包。马明想起昨晚老板给歌手付工资的情景,那些红色的票子着实让他兴奋。夜深人静,四下无人,马明轻轻拉开了皮包,果然,那些诱人的“红票子”还在。可是,马明一想,自己和这些红票子也就只是眼馋的份,便合上皮包继续睡了。
微信朋友圈里发布不良消息
第二天清晨,除了宿醉的红妹没有早起,服务员们都起来各忙各的。马明也起了床,梳洗一把,回到客厅,猛然间望见红妹的皮包竟然还妥妥放在客厅里。天意吧!马明想到这,再没能安奈住心里膨胀的欲望,他一伸手,干净利落地完成了一连串动作,那些诱人的红票子瞬间到了他手里,马明快速离开了房间。
红妹直到接近中午才醒过来,醒来时简直头疼欲裂,“酒吧不好开,天天陪客人喝酒就是道大难关。”红妹揉着头想到。忽然,红妹一激灵,“天哪,我的皮包放哪了,里面还有一万多元现金!”想到这儿,红妹翻身下了床,冲到客厅翻箱倒柜地找,可是,任凭她掘地三尺,皮包却怎么也找不见。
“皮包不会不翼而飞,一定是有人拿了!”红妹又冲进卧室拿起电话,一个个联系服务员。没一会儿,所有服务员都联系上了,唯独马明联系不上,手机关机,人不知去向。红妹觉得事情很清楚了,马明偷钱跑掉的嫌疑很大,于是红妹就赶紧报了警。
报警后,红妹想想,还是觉得气不过。为了发泄,也为了寻找马明,红妹打开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了一道消息,这条消息那是普通的消息,简直就是道“通缉令”,红妹把马明的真实姓名、电话号码配上马明如何如何偷窃的文字说明,发到了自己的朋友圈里,并说大家见到此人,一定要多多防范。
“陌陌”掉下“女朋友”
红妹的微信“通缉令”经过一次次转发,被西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看到,民警决定对这条信息进行核实。经过调查,民警获得线索,马明正在使用手机“陌陌”交友软件,民警将计就计也在“陌陌”上申请了一个号,和马明聊起天来。
聊了几天,获得了确凿证据后,12月2日,民警认为抓捕马明的时机已经到了,就以交友为由,约马明见面。
这简直是“陌陌”掉下“女朋友”,马明高兴坏了,满口答应后,赶紧收拾打扮一番,兴冲冲地如约来和“女友”见面。可是,“陌陌”没有掉下美女,等待他的是西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民警。
马明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马明还交代,他从酒吧的住处逃跑后,先跑到兰州,然后又去了西安,没几天就把钱花完了,只好灰溜溜地返回西宁。
目前,马明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西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案民警吕志杰告诉记者,本案中,红妹虽然是受害人,但是她丢钱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马明真实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了马明的名誉权。市民在权益受到侵害后,正确的做法是马上到相关单位反映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处理。在互联网随意发布不良消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