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永志:共建“一带一路”应共享发展和繁荣

30.06.2016  13:51
        “共建‘一带一路’,应秉持共享发展和繁荣的原则,能否坚持这一原则,关系到持久合作和持续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部长侯永志在6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丝路国际论坛”年会上发言时表示,共享发展和繁荣,前提是“发展”,落脚在“共享”。

   侯永志认为,城市是经济活动和人类活动的聚集地,是区域合作的空间载体。“一带一路”沿线城市之间能否实现共享发展和繁荣,实质上就是沿线各国各地区能否实现共享发展和繁荣的问题。

   “共享发展和繁荣,前提是‘发展’。而在全球化背景下,只有合作,才能实现更快发展。”侯永志说,区域合作是多层次的,有企业家之间的合作,科学家之间的合作,文学家、艺术家之间的合作等。然而,政府之间的合作是前提,政府之间应通过合作,消除投资贸易的政策障碍,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关键项目的实施。

   此外,侯永志还提出,共享发展和繁荣,落脚在“共享”。共享有两个层次,一是各城市之间的共享,各方应摈弃赢者通吃的思维;二是城市内部各阶层之间的共享,要使社会各方面都能在区域合作中受益。“英国正在热火朝天地举行的‘留欧’、‘去欧’公投,反映的正是区域合作因其普惠性不够,所带来的认识分化的问题。因此,使社会各方面都能分享到区域合作的好处,是各城市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侯永志说。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