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升:落实“十六字”总要求 忠诚履职 全力确保青海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13.06.2017  12:46

落实“十六字”总要求 忠诚履职

全力确保青海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青海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正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公安机关提出了“十六字”总要求,是统领公安工作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青海公安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青海实际,忠诚履职,全力确保青海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把忠诚根植于灵魂,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可靠

对党忠诚是公安队伍的政治灵魂。只有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绝对服从核心、行动上始终围绕核心,才能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的手中。青海地处青藏高原,是“三江源头”,是多民族、多宗教的民族宗教大省;青海毗藏临疆,是国家安全的战略要地,维稳任务复杂艰巨。因此,必须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到:

理想信念高于天。青海公安是一支英雄辈出,不断弘扬青藏高原精神的队伍,涌现出了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烈士拉玛才旦,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王成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我心中的警察英雄”杨成存等英雄模范人物,彰显了青海公安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不管时代如何变化,身边的英模人物始终是标注历史的精神坐标。全省公安民警既要学习英雄事迹、传承楷模精神,体会英模对党忠诚、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更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公安工作提出新的时代要求,并将其迅速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

政治立场稳如山。公安民警最鲜明的政治立场就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地同一切分裂破坏行为做斗争。在藏区维稳工作中,面对各种敌对势力分裂渗透破坏颠覆活动,面对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活动,全省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刀把子”的作用,毫不迟疑、毫不动摇拿起人民民主专政的武器,积极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力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实际行动讲奉献。责任与担当是人民警察永不言弃的承诺。在维稳反恐的前沿、急难险重的救援现场、错综复杂的案件侦破中,公安民警必须扎根高原、不怕牺牲、敢于亮剑、勇于担当,积极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稳定的行为做斗争,集中精力破大案,千方百计惠民生,以实际行动履行保江山、保政权、保稳定、保发展、保民生的神圣使命。

把人民举过头顶,不断提升公安队伍服务能力水平

服务人民是根本宗旨,是立警的原则。要结合青海实际,找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契合点。

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打击是最好的防范,是最大的保护。在持续严厉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具有青海地域特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盗抢牲畜等民生案件打击力度。从地处高高原的实际出发,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研究制定具有青海特色的治本措施,确保社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要把保障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个同步,四个更加”目标作为重大使命。“一个同步,四个更加”,即“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而奋斗”的目标,是青海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体现,是青海发展进步的客观需要,也是全省各族人民的迫切期盼。要切实增强职责使命感,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从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省情出发,准确把握民族宗教政策,确保民族地区公安工作依法打击更给力,争取人心办法更多。从“中华水塔”的生态地位出发,着力解决影响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维护青海生态安全,为人类生存与健康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

要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作为第一信号。结合“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密切联系群众和真诚服务群众统一起来,自觉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群众评判。要继续推出涵盖便民服务、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公安改革措施,深入推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放管服”改革落实,用群众的认可检验公安改革成效。出入境、治安、交管等窗口服务单位要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充分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持续转变工作作风,着力优化服务效益,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把公正明了于胸,自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执法公正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使命要求。只有始终坚守执法公正价值取向,把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执法环节,才能把公平正义带给社会的各个角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要打牢法治思维根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藏方略,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结合起来,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服务群众、维护稳定。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区分明晰民族宗教问题与法律问题界限,该打击处理的绝不放任姑息。要坚决破除藏区习惯法和宗族势力影响,杜绝法外之地、法外之人存在,确保一切社会活动都在法治框架下运行。

要提升法治能力素养。通过理论学习、实战磨炼,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内驱力。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切实落实到青海公安执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强化秉公执法的定力,做到不受金钱利益诱惑,抵制人情权势干扰。要忠于宪法、忠于法律,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每一次执法、每一个案件都要体现公平正义的准则,进一步彰显“执法公正”的青海公安形象。

要规范公安执法行为。严格落实《青海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依托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着力抓好受立案制度改革、刑事案件“两统一”、执法公开和执法质量考评等关键环节,全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要加大执法公开和监督,确保各项规范执法要求落地见效。

把从严治警见睹于行,锻造纪律铁硬的公安队伍

近年来,青海公安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新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锻造过硬队伍。

压实责任担当,确保领导班子过硬。真正把“担得起重任、抓得了业务,带得好队伍、正得了风气,管得住自己、守得住底线”作为衡量标准,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在矛盾问题面前敢于亮剑,担负起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百姓、确保一方稳定的重大责任。

压实实战培训,确保业务能力过硬。始终坚持把提升民警素质能力作为核心,按照“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的原则,积极探索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培训模式,采取系统为主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集中轮训相结合、案例教学与实战练兵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宽领域、大规模开展民警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压实责任追究,确保纪律作风过硬。有职必负责,失职必追究。严管就是对干警最大的厚爱,治病是最好的救人,信任代替不了监督。要制定更加严密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通过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全面落实严的要求、严的措施和严的纪律。绝不能搞“下不为例”“高举轻放”,甚至虎头蛇尾。查违规违纪、纠正错误问题既要叫得响,更要抓得实,真正起到教育震慑、传导压力的作用。在平时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多当“保健医”,不断推动公安队伍教育管理监督走向严紧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