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转变工作思路 创新工作方法 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薪酬权益

22.11.2016  20:41


编者按:海西州通过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实现了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从临时突击、单打独斗向常态化、制度化和多部门联合治理的转变,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请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共同推进全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近年来,海西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薪酬权益保障工作,坚持不懈地狠抓农民工工资清欠工资,实现了欠薪案件量下降60%、上访量下降66%  的可喜成果,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当地经济建设平稳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保障。

一、多部门协调联动,打造清欠工作新格局。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仅靠人社部门单打独斗是难以解决的,特别是解决顽疾沉疴更需要政府大力支持、多部门联合协作。海西州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全州各市县政府(行委)层面普遍成立了政府领导挂帅,人社、发改、住建、国土、公安、交通、水利、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清欠主体责任和联动工作机制。将人社、信访、公安三部门做为清欠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将发改、住建、国土、交通、水利等项目主管部门做为清欠分管责任单位,确立了各部门联合办公、分工负责、多管齐下、联动工作的办案机制,连环治理多重问题叠加的欠薪案件。三是在政府层面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清欠情况通报至各分管市县长等“第一责任人”及清欠责任单位,有力督促清欠单位工作职责的履行。同时,市县政府领导经常性召开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保证了欠薪案件查处和协调解决的顺利推进。

二、多层次预防化解,筑牢清欠工作新基石。劳动监察日常工作做的扎实,不但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欠薪案件发生,也能为查处欠薪案件和顺利解决欠薪引起的各种问题打好基础。一是实施日常巡查全覆盖和重点监控,实现清欠工作关口前移。每年建设项目春季开工初期和秋冬陆续停工期间,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力量对市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续建项目进行规范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提前发挥监管制约作用,将欠薪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一时难以解决的进行重点监控,掌握矛盾隐患发展动态和情报信息,为政府决策处置提供依据。二是高度重视工资保证金缴存工作,确保掌握清欠工作主动权。通过将清欠责任制和缴存工资保证金作为开工许可前置手续,有效减少了欠薪的发生。三是主动传授用工管理的经验做法,帮扶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对于用工不规范和管理混乱的企业或施工单位,将工作重点从以罚代管转移到帮扶企业建立规范用工制度上来,使用工单位能够有正确渠道把好经验、好做法、好制度引入企业,有效预防了欠薪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多举措齐头并进,激发清欠工作新动力。针对一些部门机构对清欠工作配合不力、特定行业欠薪问题突出、建设项目用工检查不全面、不认真等难点问题,海西州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凝聚力量,协同步调开展工作。一是积极推广先进清欠工作经验。通过推广“定期通报制度”,宣传“无欠薪县”和“矿山企业、油田公司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措施,要求全州参照执行,重点解决一些部门疏于承担清欠责任的问题;二是强力推行建设项目用工台账制度。通过研究制发《海西州建设施工项目用工普查和欠薪预防监察台账》,督促各市县行委人社部门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用工情况,同时也压实监察员个人责任、防止用工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三是变被动为主动,及早赴省项目主管部门衔接清欠工作。通过每年春季于特定行业项目开工初期组成工作组,赴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建立合作机制应对可能出现的欠薪问题。

四、多角度完善制度,健全清欠工作新机制。一是联合州建部门制定出台《海西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从合同管理、工资支付、项目管理、法律责任四个主要方面规范建设领域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二是结合海西州欠薪案件移送中曾出现的问题,联合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印发《海西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实施办法》,为案件的顺利移交提供了保障;三是研究制定了《海西州施工企业农民工进出场登记和代发工资制度》,重点解决季节性用工量大的企业中经常出现的农民工流动性大和包工头挪用工资款的老大难问题;四是联合州国土部门研究制定《海西州矿山企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着力解决海西州矿山企业多,农民工用工数量大导致欠薪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五是成立了“海西州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各部门职能整合、集中办公、机构长设的长效机制;六是研究制定了《海西州预防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事)件暂行办法》,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亲自挂帅的协调机构,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发挥综合治理的功效。

(劳动监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