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确定年度总量减排任务   任务完不成暂停环评审批

14.04.2015  11:35

  本报记者李良 通讯员曾咏发福州报道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福建省已确定了2015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根据计划,今年,福建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要比2014年下降0.2%、0.5%、1%,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14年持平。

  对此,福建省环保厅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全年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是持续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和污泥规范处置。推进省级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和“六江两溪”流域沿岸1公里范围内乡镇的污水处理工作。

  二是推进煤改工程。加快天然气管道建设,晋江、南安巩固建陶业煤改气成果,基本完成闽清建陶业和浦城、福鼎、霞浦合成革集控区煤改工程。

  三是深化重点排污行业整治。年内完成两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全面取消烧结机(球团)脱硫烟气旁路,规范玻璃、水泥脱硫脱硝运行管理。

  四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依据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养殖总量,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生态化养殖,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

  五是加强机动车排放治理。全面供应国Ⅳ汽、柴油,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建省环保厅将严格减排考核处罚措施,加大对减排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预警,对进展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实行挂牌督办、环保限批、效能告诫、限制信贷等约束措施;对承担重大减排项目以及减排工作严重滞后的县(市、区)实行单列考核;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地区和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暂停其新增相应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并提请有关部门依照减排绩效管理规定,实行效能扣分、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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