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29.07.2017  01:15




    2017年7月28日清晨,德令哈市法院执行局来了两名当事人,双方在执行人员见证下进行了案款交接,至此,这件执行了近两年的案件终于执结。该案要追溯到2016年,申请人韩某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判决马某某向韩某某返还彩礼40000元,因马某某拒不履行判决书内容,经韩某某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期间马某某以各种借口逃避执行,我院执行局将马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因马某某外出逃避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7年,该案立案恢复执行,但由于无法找到被执行人马某某毫无进展,后经德令哈市法院执行人员多处调查,查到马某某在某饭店打短工。2017年7月27日,该院执行局迅速反应,出动人员将马某某带回执行局。到执行局后,我院执行人员将法律后果对马某某说明,耐心做思想工作,直到7月27日22时,让马某某从情绪激动抗拒执行到心甘情愿给付钱款,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韩某某同意放弃15000元,而马某某一次性将钱付清。第二天早上,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按和解协议支付了钱款,案件终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该院按照“高原意志”执行攻坚行动要求,大力加强案件执行力度,经过我院执行局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恢复执行案件结案已达5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