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措施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

12.04.2020  17:51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扫黑除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成果,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今年,西宁市纪委监委将采取12项措施,深入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

  这12项措施是: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相关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二是紧盯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发现的问题和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开展整改情况抽查工作,督促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三是适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四是全面起底中央督导组、省纪委监委督办转办、市纪委监委转办自办、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等问题线索,按照已办结、未办结建立“两类”问题线索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五是采取分类分级推进的方式,建立六类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机制,通过领导包案、联点指导、优先处置、挂牌督办等方式快查快处。六是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衔接,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发挥提前介入优势,通过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推动快查快审。紧盯社会治理工作中乱象突出、群众举报多、案件多发的地区和部门,通过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等措施,持续遏制增量。七是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工作,对查否件按照50%比例进行复查,对查实件按照15%的比例进行质量评查。八是在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民生十个行业领域扎实开展乱点乱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驻在部门深入开展问题自查摸排工作。九是压实专项整治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把压力传导到位。针对摸排出的问题,对症下药,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十是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政法系统案件较多的情况,在政法系统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十一是对于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监督管理薄弱环节和制度机制漏洞,精准分析研判,把握利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纠偏治理的作用。十二是完善与政法机关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双专班联合办案、双签字背书等制度,建立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继续推行问题线索集中研判、领导包案、包片督办、直查直办等工作机制,为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