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格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01.09.2017  14:30

本报讯(记者 一丁)针对群众反映的“小散乱污”企业扰民问题,我市坚持严字当头,做到治标和治本共同抓、预防和整改相结合,确保整改一件,完成一件,巩固一件。

坚持治标和治本共同抓。对列入整治范围重点行业内涉及产业政策准入的企业,严格对照准入标准,对不符合产业准入门槛的“”企业,进行重点规范整治,对限期整改无法达到产业准入要求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全面取缔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和不在工业聚集区的“散乱”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散乱”企业经营行为,对逾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产的各类“”企业停产整改,对涉气、涉水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产停产。

坚持预防和整改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预防和整改相结合,各县区、工业园区对所属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排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环保、土地、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企业,坚决执行“两断三清”标准,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北区郭家塔村两处库房内存放的不同规格燃煤锅炉35台,现场要求经营户将不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锅炉退回厂家。


坚持执法和宣传同步行。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入户宣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十进”等活动,把严格执法和政策宣传相融合,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张贴公告等方式,营造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声势,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渠道,鼓励群众投诉举报,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环保整治的良好外部环境。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