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事业单位招聘组织权限下放

04.05.2016  22:36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起,我省各市州中小学教师和县乡医务人员招聘计划分别经省教育厅、省卫计委和省编办审定后,统一纳入各市州事业单位年度例行招聘范围,由市州自行组织实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全省2016年度考录招聘工作的总体安排,近日,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我省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玉树州共5个市州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招聘中小学教师、县乡医务人员以及其它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等共计1730名。和往年相比,今年招聘岗位总量较大,按招聘地区分,西宁市357人、海东市540人、海西州378人、玉树州256人、海南州199名;按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139人,面向全省1062人,面向各州529人;按学历要求分,本科350人,大专1376人,中专及以下4人。

  据了解,今年起,各市州中小学教师和县乡医务人员招聘计划分别经省教育厅、省卫计委和省编办审定后,统一纳入各市州事业单位年度例行招聘范围,由市州自行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重点加强对市州招聘工作的综合指导和业务监管,提供信息发布、报名平台、笔试命题等环节工作的技术支撑与对接服务工作,并对市州总体招聘方案进行核准备案,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新机制。

  此外,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分类考试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需求,今年将对省直事业单位和市州事业单位年度例行招聘两个批次的笔试科目进行调整试点。调整后为笔试科目分“综合应用能力”(分五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参加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全国事业单位统一笔试。此次调整将更加注重对考生基本能力的测试,有效提高事业单位笔试命题的科学性及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