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培训圆满结束

24.12.2016  03:06
  12月7日至9日,全省《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培训班在西宁举办,来自全省11家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的80余名司法鉴定人及鉴定助理人员参加培训。省司法厅副厅长左旭明参加开班式并讲话。
  左旭明指出,“两高三部”联合制定颁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和2016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统一鉴定标准”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分级》对于规范法医临床鉴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有效遏制和减少重复鉴定、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她强调,深入开展《分级》学习培训,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面临的重要任务,要切实增强学习和贯彻执行《分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准确把握《分级》的主要内容,严格按照《分级》客观公正实施鉴定。她要求,要珍惜难能可贵的学习培训机会,认真听讲,积极沟通交流,努力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并希望鉴定人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将培训成果转化到司法鉴定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以优异的成绩和精湛的技术回馈社会。
  本期培训班师资力量强大,授课老师有参与《分级》制定及宣贯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研究员、主任法医师夏文涛及助理研究员,主检法医师夏晴,也有我省司法鉴定领域的专家、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杨海云等,均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执业实践经验。培训老师结合大量鉴定案例,按章逐条对《分级》标准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和指导,对于帮助我省法医临床鉴定人正确理解和适用《分级》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本期培训也是继今年8月我省联合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成功举办《分级》网络直播培训考核后,举办的第二期培训班,培训结束后进行了严格考核。经过两期培训考核,我省《分级》培训工作至此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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