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措施促进中藏医药发展

17.02.2019  11:10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青海省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促进我省中藏医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省中藏医药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中藏医药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国际交流七位一体的发展新格局。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若干措施》从加快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发展养生保健服务、加强人才建设、推进传承与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加强文化建设和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25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全省中藏医药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我省到2025年完成全省现有公立中藏医医院的改扩建任务。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藏医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藏医医院和中藏医诊所。对于只提供传统中藏医药服务的中藏医门诊部、诊所,实行中藏医诊所备案制;提高中藏医医疗服务能力。将省中医院、省藏医院打造成区域中藏医诊疗中心。加强省级中藏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与发展,2025年,85%以上的县级中藏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民族医院标准。

  实施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每个中藏医馆推广应用6项以上中藏医适宜技术;发展中藏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推动中藏医药与健康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中藏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加强中藏医药专家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中藏医药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基层人才,做好中藏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加强中藏医药传承保护与理论研究,建设省级名老中藏医工作室,对名老中藏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特色医技医术进行挖掘与传承。积极推进中藏药资源调查,做好中藏药材资源保护工作,保障中藏药资源可持续利用。

  《若干措施》还规定,建立青海省中藏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统筹指导全省中藏医药工作。省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重点支持中藏医医院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人才培养、设备配备、科学研究等。(贾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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