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前三季度优抚安置工作完成

20.08.2014  11:07

  青海新闻网讯  8月1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2014年我省前三季度优抚安置工作已圆满完成,在优待、抚恤、安置三个方面的成绩实现了年初的既定目标。

  据了解,在前三季度中,全面完成了司法系统84名伤残人员接收任务和全省《烈士证明书》、《军人伤残证》80%的换证工作,并且及时协调省财政下达2012年、201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699.6万元;在做好2014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方面,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341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169人,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72人,截至目前,已安排工作25人,办理自谋职业手续20人;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各级民政、人社、教育和财政部门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中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全省符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条件的退役士兵共有1169名,到目前,共有511人报名参加了培训,实际培训人数占总人数的47%;此外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自谋职业补偿金85.23万元,下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补助资金5479万元,协调省财政及时下拨复员干部2014年度生活救助资金126.46万元,保证了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同时对拟移交我省安置的120名无军籍职工档案进行认真审核,完成了2014年度50名军休干部安置去向审定工作,下达2014年军休经费16472万元,下达2013年度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342.65万元;及时为新接收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办理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解决了新接收人员的就医难问题;近期民政部、财政部将下达我省项目资金1367万元用于国家级烈士陵园、优抚医院、光荣院、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供站维修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