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全国同步 我省加速“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08.09.2015  09:42

   ●下月起将与全国同步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年底前全面推行“三证合一”

  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将与全国同步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底前全面推行“三证合一”,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一照一码”制度。

  “三证合一”即是将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时,依次在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申请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推行“一窗受理”登记服务。我省将在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将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分别受理登记申请,改为由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受理,申请人向有登记管辖权的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综合服务窗口主要负责咨询解答、申请初审、信息录入、材料扫描、档案整理、执照发放等基础性和辅助性工作。

  统一“三证合一”登记文书。实行“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记”申请,进一步减少和规范登记申请材料,方便企业准入。

  推行“三证合一”网上办理。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将在门户网站设置“三证合一”网上受理窗口,实现网上提交登记申请、网上反馈受理核准信息、网上公示登记信息和网上发照全程电子化。

  优化“三证合一”登记流程。对提交登记申请的,由综合服务窗口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向申请人发放收到材料凭据。通过互联网提交登记申请的,由综合服务窗口对申请信息初审,予以受理的,凭受理通知书向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建立企业登记档案共享互认制度。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后,申请信息、审核信息和电子登记档案在工商(市场监管)、质监、税务部门之间共享、互认。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档案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保存。(郑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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