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医养结合工作稳步推进

20.07.2017  00:31

  我省自2016年全面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以来,我委加强与省民政厅等部门的配合,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截至2017年6月,全省107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有 79 所设立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或老年病床, 76 所为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有 132 所医疗机构与 146 所养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签订协议,建立了合作关系;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医养结合机构共计 8 所,其中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6所,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的1所,新建医养一体的机构1所。

  在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中,我委主要采取了六项措施。

  一是确定目标,明确任务。2016年4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目标,确定了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制定了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并细化了相关部门的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截至2016年底,全省8个市、州全部出台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规范服务,促进工作。为加强医养结合工作,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及护理规范化,便于基层学习掌握有关政策、规定,我委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医养结合机构护理指南(试行)》、编印了《青海省医养结合文件汇编》、与省民政厅共同印发《青海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指南》。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卫生服务和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7〕317号)要求,我委协调组织各地对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各地对照自查结果进行及时整改,对部分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并及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上报了自查报告和整改结果。今年3月,我委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在北京举办了医养结合医护骨干培训班,全省8所省级医疗机构和各市州、县区医疗机构的128名医护人员参加了培训。

  三是抓点带面,调研督导。在国家确定我省三个省级医养结合试点的基础上,西宁市、海东市和海南州推荐了13个县(区)的22个单位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点,并组织试点地区卫生计生部门和部分医养结合示范点负责人召开会议,安排了示范点工作。我委与省民政厅共同发文要求各地将试点与示范点建设结合起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抓好不同类型的示范点建设,各示范点要先行一步,结合本单位的职能制定具体计划,落实工作任务,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带动总体试点工作。为推动工作,我委对全省医养结合工作进行了多次调研,在调研督导中,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进行具体指导,有力地促进了工作。今年3月,由我委组织全省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医养结合工作负责人,并邀请省民政厅、财政厅、发改委和西宁市财政局相关人员共14人,赴青岛和上海进行考察学习,并将考察学习情况以专报形式报送高华副省长。

  四是结合公卫,重点推进。我委将医养结合工作中对社区养老、居家养老老年人的健康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紧密结合,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服务关系,将老年人纳入重点人群进行健康管理,对一般状况尚好的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健康指导等服务,对于患有慢性病的纳入慢病管理,定期随访。对于行动不便、需要上门服务的患病老年人,签订个性化服务协议,进行健康服务。

  五是划分层级,分级承担。针对老年人大多为居家养老、养老机构比较分散且大部分规模小,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实际,实行医疗机构分级承担任务,有所侧重地开展相应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藏医医院)利用医疗资源优势,主要通过设立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医疗服务;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与辖区的各类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为居家养老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

  六是因地制宜,盘活资源。为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在完善服务功能上做文章,在部分县级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内设立老年病床,为前来就诊的老年患者提供服务,既及时为老年患者提供专业医疗服务,也充分利用了现有医疗资源,防止因利用不足造成浪费。

  医养结合工作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委根据我省实际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问题。一是政策有待完善。目前家庭病床、上门巡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相关服务项目服务规范、收费标准、费用支付办法等配套制度尚不完善。二是基础比较薄弱。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等专业人员紧缺,亟待加强。三是工作有待深入。对行动不便老年人的个性化医疗服务、老年康复、安宁疗护等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

  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推动医养结合工作进程,我委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方面继续推进,为全省老年人提供适宜的、综合的、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