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县域医共体内药品统一采购

16.12.2018  09:41

  青海新闻网讯 为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采购,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有效供应和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负担,近日,省卫健委印发了《青海省县域医共体内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统一采购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县域医共体内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统一采购工作。

  县域医共体内牵头医院是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统一采购的主体,由牵头医院组织开展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统一采购工作。坚持“全省一个平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原则,实行县域医共体内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统一采购目录、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采购价格、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建立县域医共体内药品和医用耗材采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