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

21.10.2018  09:11

  青海新闻网讯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严厉打击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开展违法违规非农建设的行为,今年9月至12月,省农牧厅联合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

  据了解,“大棚房”是指以农业设施为名进行的违法建设,承租方在建蔬菜大棚时,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对外租售。“大棚房”不仅破坏农业生产,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还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使农民失去了耕地,长久失去了生活保障。

  此次“大棚房”清理整治行动将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据悉,此次清理整治将根据排查结果,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以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占用耕地的违规非农设施要整改拆除;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细工作,将加以整改。

  整个清理排查分4个阶段进行,市县自查(10月15日前)、省级督导(9月、10月下旬)、结果汇总(10月15日前)、整治整改阶段(10月15日至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