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开工8.06万套

07.01.2017  17:02

  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发展民生的重要工作,我省始终将其摆在突出位置。2016年,我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8.02万套,截至目前,新建项目已开工8.06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44%。完成投资1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亿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历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坚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扩大投资和促进消费的结合点,纳入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通过实行“一把手”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通知》和《关于老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内容及标准的通知》,对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规范老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等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为积极适应新的融资模式,会同国开行、农发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贷款工作的通知》,对棚改贷款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措施,从政策层面对推进棚户区改造提供了保障。同时,我省把质量安全问题放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第一位,推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分户验收制度等基本建设程序、标准规范和工艺流程,对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态度。

  为推进货币化安置工作的进程,各地还通过搭建棚改安置房源服务平台,利用网站、房交会、现场巡展、组织居民免费看房等多种方式,实现供需双方信息互通,加快了棚改货币化安置步伐。2016年棚改货币化安置1.76万套,货币化安置比例为21.97%。(张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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