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制定鼓励农牧民进城购房的政策

23.02.2016  08:35

  青海新闻网讯 农村牧区住房建设是民生大计,近年来,我省不断出台政策,千方百计为农牧民群众住上好房出谋划策。日前,全省建设大会上提出,今年我省将制定鼓励农牧民进城购房的政策。

  早在2011年,我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的意见》中就提出,鼓励农牧民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或到中小城镇新建自用住房,将农村牧区住房与城镇保障性住房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申请在城镇购房的农牧民,经认真审核后,可以按照农村牧区的住房补助标准,享受一次性补助政策。

  今年,我省提出,鼓励农牧民进城购房,研究制定农牧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的财政支持政策,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进城农牧民的信贷支持力度,将具备稳定劳动关系的农牧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近年来,农民工进入城市,家中的宅基地常常闲置,越来越多的务工人员家庭发展方向开始向城市转移,而且逐渐出现‘农二代’在城市工作,他们更希望能在城市居住、生活。由于出现这种情况,我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牧民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或到中小城镇新建自用住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负责人说。

  我省鼓励农牧民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或到中小城镇新建自用住房,不仅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更有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据了解,由于农牧区人口占多数,随着我省城镇化的不断发展,鼓励农牧民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将成为趋势。下一步,随着我省东部城市群建设、西部工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农牧民群众会住进城里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