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实施“青海学者”计划

21.01.2018  08:33

  青海新闻网讯 1月19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西宁召开《“青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介绍了《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贯彻落实方面有关情况。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艳山介绍, “青海学者”计划与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同为全省高端人才支持项目,主要支持扎根青海、创新突破、贡献重大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青海学者”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5 名。其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4 名,哲学社科1名。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青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科的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均可参与选拔。支持培养周期内给予科研资助经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每人每年150万元,哲学社科领域的每人每年50万元。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50万元,一次性住房补贴50万元。按国家两院院士标准,兑现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差旅待遇。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延迟退休1 - 48个月。

  张艳山说,建立实施“青海学者”计划,对我省打造“青海学者”品牌,培养造就一批战略科技人才、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