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规范健康发展 激活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12.02.2016  08:25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行业协会和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明确规定脱钩的主体是我省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脱钩的范围为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会员主体是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由其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初审,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脱钩的任务和措施是“五分离、五规范”,具体是:

   一是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 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

  依法保障行业协会商会独立平等法人地位。按照有利于行业发展和自愿互惠原则,对行业协会商会之间、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代管协管挂靠关系进行调整,并纳入章程予以规范。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由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逐步将机构、人员和资产分开,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业协会商会职能。

   二是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 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剥离行业协会商会有关行政职能提出具体意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将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制定清单目录,按程序移交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并制定监管措施、履行监管责任。

   三是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 行业协会商会选人用人自主。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清理。在行业协会商会任职的在职公务员,脱钩后自愿选择去留:退出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由所属行政机关妥善安置;本人自愿继续留在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退出公务员管理,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的公务员,要限期辞去兼任职务。

  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行业协会商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工作人员的工资,由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定。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是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 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没有独立账号、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财务由行政机关代管或集中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要设立独立账号,单独核算,实行独立财务管理。

  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自2018年起,取消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在此之前,保留原有财政拨款经费渠道不变。

  根据财政部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的有关规定,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其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资产状况组织全面清查,厘清财务产权关系,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财政部门会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所有权、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使用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确保行业协会商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应按规定在2017年底前清退完毕。具体办法由财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五是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 脱钩后的党建工作,要按照省委有关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管理办法。要通过分层分批开展试点,完善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机制,有序做好脱钩过程中的党建工作交接,确保脱钩过程中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

  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外事工作按中央和我省有关外事管理规定执行,不再经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审批。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要遵循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的原则,做好脱钩工作。按照2015年年底开始第一批试点、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2018年全面推开的工作进度安排,稳妥审慎推进我省脱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