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非遗保护四级名录体系基本建成

07.01.2017  11:03

  青海新闻网讯 我省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不断完善,以国家级项目为龙头,省级项目为骨干,市(州)县级项目为基础的四级名录体系已基本建成。这是记者从省文化新闻出版厅获悉的。

  目前,全省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5项,国家级非遗名录73项,省级非遗名录136项,州级非遗名录572项,县级非遗名录1237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57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40名,州级代表性传承人480名,县级代表性传承人1208名。我省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数量在西北地区居于前列。通过建立完善名录项目,确定了全省非遗保护的重点对象,增强了保护工作的有效性。自非遗保护工作启动实施以来,我省非遗保护工作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显著成效。非遗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保护非遗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一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抢救保护,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的局面基本形成,非遗在促进文化名省建设、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进一步完善非遗名录体系,继续重视非遗的挖掘、认定、申报、评审工作,加大对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