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家合作制公证处成立

06.01.2019  22:01

  2018年12月29日,我省首家合作制公证处——西宁市永信公证处成立,标志着我省在创新公证机构组织形式、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公证事业发展迈入了新阶段。

  西宁市永信公证处是经司法部审核,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全省首家合作制公证处试点。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不仅是司法部对全国公证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部署,也是我省优化公证机构布局的具体举措和有益尝试。与传统的公证机构相比,合作制公证机构是由符合条件的公证员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共同出资,不要国家编制和经费,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证机构。合作制公证处坚持“四个不变”的原则:作为国家法律授权证明机构的性质不变;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行业协会的监督不变;公证员依法行使法律证明权的身份不变;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不变。

  随着我省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办事群众希望通过办理公证事项满足自身法律服务需求。但目前的公证机构因受到体制编制的制约,“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办证难、排队难,“一证难求”的现象时有发生。合作制公证机构不仅具有体制机制优势,在人、物方面更加灵活,能够补充现有公证机构法律服务能力的不足,而且能够增强公证发展活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公证服务需求,促进公证行业和公证员队伍的健康发展。(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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