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让便民利民措施落地生根

25.08.2016  21:05

  “当了14年的‘黑户’,今天我终于有户口了,这政策实话好啊,感谢党和政府!”近日,互助土族自治县哈拉直沟乡魏家堡村42岁的村民莫尕六,从互助县公安局哈拉直沟派出所副所长杨占鑫手上接到梦寐以求的户口本。

  今年5月,杨占鑫在对群众的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家住魏家堡村的村民莫尕六1994年去外地打工,1997年其户籍资料由乡政府向当地派出所移交时被遗漏,莫尕六回来后发现自己已成“黑户”。由于无户籍,莫尕六在办理医保、养老及其他银行业务、出行购票都出现了困难。十几年过去了,好多档案资料不好查找,但是杨占鑫一刻也没放松,主动放弃休息日深入魏家堡村进行调查,通过大量走访调查,最终帮助莫尕六办理好了户口和身份证,并亲自送到了她的家中,使莫尕六遇到的众多难题得到了解决。莫尕六的故事是我省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中的一个缩影。

  自2010年以来我省先后进行了两轮次户籍制度改革,不断降低落户门槛、创新管理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合理引导农牧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牧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同时立足农牧区的不同特点和群众意愿,以民生为先、创新驱动,陆续出台了30多项惠民配套政策,努力让改革暖流贴近群众、让改革实效惠及群众,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拓展公共服务 让百姓有更多归属感

  “现在我们在这所城市有了自己的家,孩子也能就近上学了,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以后的日子是越来越有奔头了。”出租车司机张师傅家住西宁市城东区大众街德令哈路社区。10年前他从四川老家来到西宁打工,2015年张师傅用积蓄在西宁购买了住房,并向当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没想到很短的时间内,户籍民警就为他办理了迁户手续,接过新户口簿时,张师傅对户口迁移的高效快速感到十分惊喜。

  “西宁现在发展的越来越好,在这里我们能享受到各种保障和福利,这样我们就能安心落脚挣钱了。”今年45岁的王伟户籍地是江苏徐州,现居住地在西宁市城中区。说起这几年在西宁享受到的同等待遇,他一口气列举了一串,子女入学、驾驶证办理、车辆入户、就业培训等等。

  “对于长期留在城市中的一部分农民工,尤其是那些私营企业主和技能型农民工,他们收入稳定,适应城市生活,可以优先把这部分有稳定劳动关系、长期举家工作生活在城市并基本融入城市的“沉淀型”流动人口转为城市居民,使其获得城市归属感。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对外地居民来说,这个‘利’还在不断‘加厚’。《青海省居住证实施办法》即将出台,该《办法》全面梳理了社保、公安、民政、教育、卫计等部门的相关改革红利,居住证持有人受保障的权益达到了20项。”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安胜年说。

   让信息多跑路 让百姓少跑腿

  “真的没想到这么方便!只要带齐相关材料一次就办好了户口迁入手续。”近日,在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区分局户政办证大厅里,刚把户口从尖扎县迁到西宁市的华珍喜出望外。之前华珍还担心审批环节麻烦怕不能如愿办理迁户,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没想到不到7个工作日就在西宁办妥了。

  针对我省地域辽阔,点多、线长、面广,以前办理迁移户口来回奔波,大费周折,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我省以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为契机,2015年10月,省公安厅印发了《青海省居民户口省内迁移网上流转工作实施方案》,决定自当年10月15日起,对符合户口迁移条件,且迁出地和迁入地均在青海省内的,可以直接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为其办理居民户口省内迁移网上流转业务。实行居民户口省内迁移网上流转不再开具准迁证、迁移证和户口证明,其他审批材料按照已有规定存档备查。

  这一改革举措进一步严密了户口迁移管理,简便了群众省内户口迁移手续,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公安信息化手段,改变了群众迁移户口时在迁入地和迁出地多次往返的传统模式,实现了由迁入地公安机关一站式办结。目前,这项改革创新措施,在工作理念、方法措施和技术手段上都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如今,在我省任何一地,群众办理户口申报事项时,只需到业务相关受理地派出所申请,相关审核、审批过程在公安机关内部流转完成,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保障合法权益 让百姓安居乐业

  走进湟中县康川新城锦绣苑社区,整洁的庭院、崭新的楼房映入眼帘,周边医院、学校、超市一应俱全。今年52岁的乔占良和老伴儿就住在这里的一栋面积125平米二层小楼上,紧邻公路,交通方便、生活便利。

  而就在几年前,老两口还住在湟中县汉东乡下扎扎村的老房子里,一下暴雨就担心屋子垮塌,村里的道路也是“刮风一身土,下雨一身泥”。居住条件差不说,日子过得也紧巴。

  改变,发生在他们落户城镇之后。乔占良拿出一本红色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有了这个证就是‘4件旧衣不脱’,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农房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5年内还能继续享受原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如今,城里人的待遇享受了,农村人的好处也没丢,日子肯定越过越好啊。”乔占良乐呵呵地说。

  “户籍不仅仅是一张纸,老百姓关心的其实是附着在户籍上面的各种权益,户籍改革更是让农牧民多了一个选择。康川街道办事处主任莫彧功说,“因工业园区建设,这里原来16个村的农民土地被征收,失地农民集中安置在3个小区,目前有4720户农民落户城镇。”

  “根据西宁市的政策,落户城镇的农牧民,原来享受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涉农基本政策和惠农政策不变,村民个人宅基地可以长期保留,自愿退出宅基地的,依照规定给予补偿,符合政策的仍可继续享受危房补贴。同时,农牧民落户城镇后还可享受7项优惠政策: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城镇学生接受同等教育的权利和待遇,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就业扶助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镇入伍义务兵的优待及安置政策。”西宁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处长陶延新介绍说。

   打通“绿色通道” 让百姓共享改革之利

  如何打通“绿色通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户籍改革之利,一直是全省公安机关为之努力的方向。

  这几天,来自玉树市的多杰正在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马坊派出所户籍室换领身份证。原来一个星期前,多杰不小心在省城丢失了二代身份证,从拍照到拿到身份证领取凭证、确认签字,前后仅用15分钟。如果多杰回玉树办理,坐车往返就需要两天时间,行程1600多公里。身份证异地办理,让他真切感受到了快捷、便利。

  在西宁市城中区公安分局仓门街派出所,民警张玲莉正为一位年轻女孩拍身份证照。“80后”女孩看着漂亮的身份证照连连点头。“‘多拍优选’服务,是我省公安机关近期推出的一项创新服务举措。按照规定,民警在采集群众居民身份证照片时,要拍摄4张标准的居民身份证照片,供办证群众自主选择一张,也就是‘四选一’,尽量提高照片质量、满足群众爱美之心、提高群众满意度”张玲莉说。

  近年来,我省各地公安机关围绕当地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不断出台新的便民利民举措。城西区分局户政管理大队民警刘彩英介绍,“按照新的户籍制度规定,公民可以选择就近的派出所办理领取自己的身份证。有青海省户籍且在省内异地居住、就业、就学的群众,可以在本省范围内任一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但公民首次申领的,须去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从今年5月1日起,我省在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时,可以根据需要,自愿选择办理邮政快递业务。”(魏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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