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困难家庭公租房租金再获减免 最低只需缴纳租金的10%

24.11.2016  19:04

  青海新闻网讯 “没想到租金这么少,一个月不到一百元。”刚刚搬进西宁市城东区湟中路西丽康瑞居公租房小区的马女士说。西宁市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90%减免,而原先的减免标准为80%,新政策的实施减轻了困难家庭的负担。

  马女士居住的公租房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12.25元,减免90%后,她每个月每平方米只需缴纳约1.23元,这么低的租金,大大减轻了一家的生活负担。

  据悉,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可根据保障家庭的收入情况进行分类减免,实行差别化租金,实施梯度保障。对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90%减免;依照《青海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70%减免;重点优抚对象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50%减免。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减免条件的按最高减免额度执行。

  原承租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租赁合同期未满的,租金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租赁合同期满续租的保障对象,统一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