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四个注重”扎实做好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

31.01.2019  12:10

  青海新闻网讯 黄南州结合日常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以教育干部健康成长为目的,对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函询、诫勉,进一步丰富干部监督手段,提高监督效果。

   注重学习教育抓预防

  坚持教育引导优先,通过专题辅导、座谈会、工作例会等方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准确掌握精神实质及规定要求,强化遵规守纪意识,使提醒函询诫勉制度成为领导干部心中的戒尺;运用电视台、手机报、微信短信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了解,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依托党旗红党性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强化党性修养,引导领导干部审慎用权,立足岗位履职尽责。

   注重建章立制抓规范

  建立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时间、影响期、存在问题、处理意见和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全程留痕,便于跟踪管理和督促整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把对干部的诫勉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

   重日常监督抓引导

  坚持从严要求,充分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监督职能作用,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从年度考核、信访举报、个人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以及日常管理中了解掌握干部表现,对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不良行为、不良习气,坚决纠正不敢担当、为官不为、庸政懒政等现象。

   注重后续管理抓落实

  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做好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干部的教育转化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改正不到位的再次提醒,并要求其5日内书面说明情况,对整改效果仍不明显的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期间,累计提醒73人,诫勉10人,全州党员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明显增强。